“三包”实施 2023-03-26 10:46

3.1 “三包”凭证为原始销售凭证或发票。

3.2 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承担“三包”责任

(1)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(如:雨天穿着、水洗、碰硝酸、碱油、触硬物等)人为致损的;

(2)消费者自行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;

(3)无有效销售凭证或发票的;

(4)超出“三包”期限的;

(5)已标明“处理品”等外品”或“B品”的;


温馨提示:

冰雪天气穿着时,小心滑倒!

请勿使皮革长时间水漫、暴晒,以免鞋子变形!

请勿使皮革接触酸、硝类化学物质,以免腐蚀鞋子!